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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18-12-21 13:12 阅读次数: 字体:A+ A- 【关闭】

  1、负责各类人员的编制、人事统计、人员调配。

  2、执行国家制定的劳动工资政策,搞好工资、福利费的使用和调整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职工伤、残、死亡的善后工作。

  4、办理职工请假、休假、销假手续。

  5、办理职工退休、退职、辞职、专业技术人员返聘事宜。

  6、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职工的奖惩事宜。

  7、负责掌握临时工指标,办理合同工的招工手续及年审工作。 8、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及政审。

  9、协同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的政审,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认可和聘任工作。

  10、审核职工考勤和卫生津贴的发放工作。

  11、按照国家工资政策规定,办理职工调资工作及新进职工的转正定级、核定工资工作。

  12、负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0771-2611097

  办公地址:南宁市共和路209号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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