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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科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18-12-21 13:12 阅读次数: 字体:A+ A- 【关闭】

  1、策划与实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各类宣传资料的编辑制作,摄影摄像,资料保存;随时了解同行各类相关信息等。

  2、负责把关、审核宣传材料,涉及重要宣传内容,须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经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道。宣传稿件应做到真实、客观、及时、有效。凡涉及医院保密事项的,不得宣传报道。

  3、负责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报道反映医院有关科室的新技术、新成果、名专家、专业特色等。

  4、负责审核新闻媒体记者对医院的采访,并安排专人陪同记者接受采访。

  5、将对内、对外发表的稿件进行收集、登记、存档、备案,年终将对积极发稿的作者和科室予以奖励。

  6、坚持新闻宣传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方针,适当统筹全院新闻资源。发展与新闻媒体及记者长期良好的协作关系,及时了解媒体的报道方针和阶段宣传重点,广开新闻出口渠道。

  7、全面负责各科室上网信息的审核工作;凡在网络和电子屏幕发布重大事件的信息,应分别由主管宣传的医院领导审批;未经审核、审批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

  8、统一管理、审核、制作全院的条幅、张贴物、展板、宣传栏等宣传品的由悬挂、张贴、摆放、张贴。

  9、负责管理医院宣传器材。所有器材,不得随便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联系电话:0771-2621753,0771-2620329

  办公地址:南宁市共和路209号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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