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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指南(二)

发表时间:2018-12-20 14:13 阅读次数: 字体:A+ A- 【关闭】

  一、入院流程

  1、持身份证到门诊楼收费处办理“就诊卡”;

  2、医生开具“住院卡”;

  3、持“就诊卡”、“住院卡”到住院部入院窗口办理入院手续,并缴纳押金,收费人员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并给患者开具“押金收据”,请患者妥善保管“押金收据”;

  4、持“就诊卡”、“住院卡”、医保本、医保卡三日内到医保科办理医保登记手续;

  5、持住院卡到病房入院。

  二、出院流程

  1、 请医生下“出院通知”、开具“诊断书”,并与护士核对费用清单;

  2.、持“就诊卡”、医保卡、“押金收据”到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手续,收费人员将“押金收据”收回并给患者出具“结算单”;如预交住院押金时的支付方式为 “银联支付”,结算时请务必带上原银行卡,结算人员将剩余款项原路退回到银行卡上;

  3、 持“结算单”、“诊断书”到打印明细窗口打印“费用明细单”,并在“诊断书”上盖章;

  4、 持“结算单”到医保科取回医保本;

  5、 持“结算单”、患者身份证(代办人员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到病案室复印病例。

  三、医保报销流程

  1、广西医保:出院结算时已经报销完毕;

  2、南宁市医保:出院结算时已经报销完毕;

  3、城镇居民医保:出院结算时已经报销完毕;

  4、异地医保:先按自费结算,拿上“出院结算单”、“费用明细单”、“诊断书”和“病例”回医保所在地进行报销;

  5、新农合医保;

  6、铁路医保:持“押金收据”到打印明细窗口打印“明细单”,持“明细单”到医保科进行核算,医保科将为患者出具“住院收据”,患者持“住院收据”到出院结算窗口办理结算,结算时即报销完毕。

  四、住院处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周六至周日:上午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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