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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部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18-12-21 13:24 阅读次数: 字体:A+ A- 【关闭】

  1、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紧急和重大事件随时汇报。

  3、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上报主管领导。

  4、执行医疗规定,做好业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的费用及节假日值班补贴的审批。

  5、负责重大手术、特殊检查、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的审查并报告主管院领导审批,督促检查医疗器械、药品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6、做好日常医务行政工作,掌握医院临床科室工作动态和各项医疗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处理好会诊、转院、医疗纠纷,为医疗事故的讨论和处理提供必要的资料。接待有关来信来访。做好进修、实习和派出深造的计划和管理,协助人事科做好医务人员的晋升考核、培养和调配工作。

  7、安排人员参加区内外学术会议,督促检查各科室业务学习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8、协助各科室理顺院内外的医疗关系,保证医疗任务顺利完成。

  9、做好技术档案的收集管理。

  10、负责管理科研、教学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71-2625474

  办公地址:南宁市共和路209号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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