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概况

  • 法律法规

  • 工作制度

  • 服务信息

  • 应急管理

  • 公共资源交易

  • 社会公益

  • 监督投诉

  • 办事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工作年度报告

机构概况 首页 > 院务公开 > 机构概况 >

门诊办工作职责

发表时间:2018-12-21 13:22 阅读次数: 字体:A+ A- 【关闭】

  1、每月会同医务部、护理部检查各科室规章制度与医护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并结合每天不定时对门诊各科巡视检查的结果,对各科室的医护质量、服务态度、劳动纪律等方面,按质量管理标准进行评价,并定期检查门诊病历和处方质量,针对存在问题,每月定期反馈给医务科进行病历、处方点评,协调各科关系,改进工作。

  2、坚持清洁卫生工作制度,门诊护长应每天巡视监督检查门诊各科室清洁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保洁公司改进;检查督促门诊外科手术室、换药室、注射室、口腔科等科室进行微生物监测,如不达标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消毒、隔离制度是门诊工作的重要内容,注射室、换药室、手术室及有关科室,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4、协同预防保健科检查、督促门诊各科室的疫情报告及健康教育宣传、出版板报等情况。

  5、设立意见本,随时收集病人的意见;热情接待来访和及时处理来信以改进工作和处理好医患关系;维护门诊公共设施(自来水、电扇、灯管、门窗、候诊椅等)的完善,以利于门诊工作的顺利开展。

  6、管理“一站式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1-2625952

  办公地址:南宁市共和路209号 后3楼


在线咨询

预约挂号
 0771
2637088
电话咨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