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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节假日另行安排)
周六至周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休息 (节假日另行安排)
为切实做好院务公开工作,提高我院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办事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强和完善我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医院建设、改善干群及医患关系等方面的作用,打造一个“透明、服务、民主”的医院形象。
二、主要目标
以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深化区政府、市政府关于两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努力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三、主要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窗口,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措施。要把办事公开作为促进医疗卫生单位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按照要求医院设立本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补充,保持工作连续性。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配备熟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业务、公文写作能力较好、熟悉网络管理的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促进办事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
医院负责办事公开工作的全体人员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学习中央和自治区以及南宁市的有关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规定和文件,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积极参加市卫生局和医院组织的培训班,尽快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采取专栏、网站等形式加大宣传“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宣传,营造有利于“一服务两公开”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工作落实,加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
1.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6 号)精神,结合卫生部和自治区卫生厅有关院务公开要求,完善办事公开各项制度,全面清理办事公开信息,编制并公布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建立健全责任追究、考核评议制度。
2.进一步完善医院信息网站建设,做好与市政府、卫生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链接,根据设置要求在本单位网站和南宁卫生信息网站公开本单位办事信息。
3.医院将办事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即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内容更新公开,创新办事信息公开服务渠道,注意收集、汇总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所有属于应公开的信息,都要在信息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五)加强自查有序推进工作
按照办事公开方案要求,定期加强自检自查,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规范和细化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内部职工公开等主要内容,通过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促进医院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单位的公开形式、载体建设以及公开内容全面、及时,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力求群众满意。科室的办事公开工作列入年终工作考评内容,细化各项考评指标,强化监督检查。同时接受市政务办和市监察局、市绩效办、市卫生局的检查监督考评。对违反《信息公开条例》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