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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办事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18-12-22 10:48 阅读次数: 字体:A+ A- 【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2015年办事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我院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办事信息,有效发挥我院办事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5年办事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我市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深化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构建管理规范、便民惠民、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

  二、主要目标

  我院要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及南宁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十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我院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落实《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规定的公开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各类医疗卫生服务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

  三、主要工作要求

  (一)推进我院医疗卫生基本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卫生服务基本信息公开,各部门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我院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流程情况,提供的预约诊疗服务方式及门诊出诊医师,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医疗服务中的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办事、就医。

  (二)推进我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做好医疗服务定价目录、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我院医疗卫生服务的定价目录和收费目录。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好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我院必须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及调减后的收费标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大价格和医疗保险信息公开力度,尤其是医疗服务、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及其在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报销比例、报销政策和补偿流程等相关信息的公开。

  三、公开渠道

  (一)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卫生信息网及我院的信息网。

  (二)我院收费窗口或醒目位置。

  (三)广播、电视、信息公开栏、咨询热线或其他媒介。

  四、落实措施和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我院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依法公开,促进我院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单位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与协调、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和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逐条细化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的采集、编制、管理、审核、公开等工作内容,把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使之常态化。

  (二)规范信息发布,做好解读工作

  我院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拟公开的信息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公开。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开,并每月汇总主动公开纸质文件(盖章原件)及其汇总表,按时送交办公室。

  根据《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我院要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答疑解惑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信息前,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发布重要的医疗卫生服务相关的信息,要做好深入解读的工作预案。公开后,要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问题的回应工作。对突发性事件处置和舆情导控工作中的信息公开,应第一时间报相关科室,并坚持及时、准确、适度的原则予以公开。突发性事件信息公开一般以新闻发布的形式进行。突发性事件发生特别是引发舆情后,我院必须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分析研判舆情类型和等级,根据需要明确媒体接待部门,确定新闻发言人,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和微博等新媒体全面、客观地公开有关突发事件的权威准确的信息。对属于重特大的事件和舆情,要动态发布新闻,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三)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南宁卫生信息网、我院信息网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博等渠道传播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进一步加强我院信息网建设,充分依托南宁卫生信息网及我院信息网的门户网站,展示医疗卫生服务公开信息,答复公众询问,提高办事公开实效。

  (四)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认真研究、统筹安排,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不同层级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培训,逐步扩大培训范围,不断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效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报告机制。我院各相关科室要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办公室加强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和把关,对不按规定执行,造成工作失误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力求工作抓出实效,推进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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